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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罪非天意,分明谪去身。

2024-04-08 10:50:27

古诗词名句"得罪非天意,分明谪去身。"出自唐代作者杜荀鹤的送黄补阙南迁,古诗词名句"得罪非天意,分明谪去身。"的原文及解释以供参考。

送黄补阙南迁

唐代    杜荀鹤


得罪非天意,分明谪去身。
一心贪谏主,开口不防人。
自古有迁客,何朝无直臣。
喧然公论在,难滞楚南春。


诗词中文译文:
得罪非天意,明明被贬谪南方。
一心只贪谏主,说话不防备他人。
自古就有迁徙的客人,哪个朝代没有直言不讳的臣子。
喧嚣的公众舆论纷纷谈及,难以滞留在楚南的春天。

诗意和赏析:
这首诗是唐代文学家杜荀鹤的作品,表达了一个直言不讳的臣子被贬谪的遭遇以及对现状的思考。

诗的开头两句“得罪非天意,分明谪去身”,意味着主角受到了人为的处罚,这并不是上天的意愿。接着,诗人描绘了主角的为人之处,表现出他一心贪图进谏君主的心态,但却没有注意到自己言行的影响。这也暗示了贬谪的原因可能是他过于直言不防备周围的人。

接下来的两句“自古有迁客,何朝无直臣”,强调了迁徙的人是历史上的常态,每个朝代都会有直言不讳的臣子。这种表白也让读者意识到,贬谪是一种常见的现象,但直言不讳的精神是伟大的。

最后两句“喧然公论在,难滞楚南春”,则是描述了公众的议论和诸多声音对主角产生的影响。这种舆论和短视的现象让主角感到难以留在楚南的春天,表达了离开家乡和心爱的家园的无奈之情。

这首诗暗喻了社会中的很多常见问题,如权力斗争、贬斥和舆论压力对个人的影响,以及直言不讳的精神,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思考和反思。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抒发,表达出了作者对人生困境的无奈和思考。

*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,仅供参考